分戶驗收是以每戶作為一個子單位工程,組織專門驗收。當該戶或規定的公共部位所包含的分戶檢驗批項目及內容符合分戶驗收合格標準時,該戶或規定的公共部位驗收合格。
竣工驗收是對單位工程,按照規定的驗收條件、程序進行的驗收。
分戶驗收與竣工驗收均是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項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的。但兩者有所不同。
首先,驗收主體不同,分戶驗收的主體為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和物業公司,竣工驗收的主體為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勘察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
第二,驗收對象不同,分戶驗收適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應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驗收階段不同,分戶驗收是在開工后至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完成,分戶驗收合格是住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的必備條件,竣工驗收是施工單位完成分戶驗收并提交竣工報告后單位工程質量的最終驗收,竣工驗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辦理產權的必備條件;
第四,驗收內容不同,分戶驗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觀感質量的驗收,而竣工驗收是工程質量綜合驗收(包括實體、觀感、質童控制資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和抽查結果等)并對分戶驗收進行復核;
第五,實體檢查數量不同,分戶驗收逐戶全數檢查,竣工驗收對實體工程抽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