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就在房產證上加我名字”,這道“愛情測試題”有多少人可以接受?特別是在新婚姻法出臺以后,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到底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及注意事項分別有哪些呢?還是讓裝修之家裝修網小編來詳細為您解答吧!
一、房產證加名字費用(夫妻):無貸款的,直接去區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貸款的,先去銀行辦理變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辦理。涉及的費用視銀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師鑒證 費,有的不需要(居我所知,民生肯定要的,其他不清,具體費用不清)。
二、房產證加名字費用(父子):不管有沒有貸款,首先想說的,可以有2種辦法加名:
贈予和買賣。其實前者的費用實際操作下來是后者的3倍。因為做贈予的話要公證費、評估費,契稅要3%,所以很不核算,一般推薦做買賣(除非你自己強烈要求做增與)。
做買賣也很有講究,如果是親屬,必須提供戶籍證明,才可以在契稅上有優惠。這里 說的優惠,只是房價上的優惠。因為很多人說只是加個名字,不牽涉到金額買賣,但是沒
有用的,一定要加稅。所以,可以到各個區縣去問你所在地段的最低評估價,然后再在這 個基礎上,打8折。 如果有貸款的話,也同樣先去銀行做變更。再去交易中心做買賣。
另外,這里交的契稅是根據加幾個人來定的,比如父母的房子現在準備全部給孩子, 那就是加全額的稅;如果給一半那就加50%的稅。
婚后房產證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網簽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準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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