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護照流程是什么?辦理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在北京,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可以先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進行預申請,通過初審后預約辦理時間及受理地點并獲取預受理號碼.非京籍人員亦可以申請辦理護照相關業務.不過必須在網上預預約申請,未預申請的現場不予辦理.
辦理條件:北京市戶籍居民和部分非京籍居民(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回戶籍地申請).
注意事項: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申請人未滿十六周歲的簽發五年期護照,十六周歲以上(含)的簽發十年期護照
所需材料:申請人近期正面二寸光面相紙,白色,淡藍色,灰色背景照一張.北京市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通過網上預申請的申請人須持預受理條碼于預約時間到達預約接待大廳"網上預申請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等戶籍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或有變更登記的本人戶口簿原件等證明相關材料.,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證明>(有效期三個月).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軍官證和部隊軍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出國(境)任務審查批件原件及復印件.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填寫申請表上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所有監護人或者有監護權的機構均應當簽署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或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能證明其監護人身份的證明材料.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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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委托親友)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和證件:
①戶口簿;
②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③工作證(退休證);
④與出境事由有關的相應材料(邀請信,擔保書等);
⑤介紹信。
(2)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填寫前,首先要仔細閱讀表格內的每項內容以及填表須知,如有不明白處要向入 境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或通過有關咨詢服務機構幫助填寫;
②申請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申請人必須牢記,以便日后 查詢;
⑤標題后的括號內應填寫本人申請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名稱;
⑥“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寫,必須與本人戶口簿內的記載相一致;
⑦申請表內各欄填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