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無法辦理房產證?辦理的條件是什么?
1、對開發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
?、倮眉w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②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③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④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大產權證的房屋;⑤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那么就應該查明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不能按期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項目本身合法只是由于驗收滯后或開發商工作效率不高,那么應督促開發商盡快完成應由其辦理房產證應盡的義務。如果是項目違法,永遠也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那么建議購房者盡快做出決策,或退房,或要求開發商承擔損失,不要拖延,以免延誤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間,使自己的損失擴大。
2、對購房者而言,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的稅費;②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③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應積極與開發商和房屋發證主管機關配合,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房產證辦下來。
如果是自己購地買房的話,一般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就可以辦了。但如果買的是非本集體內的集有土地的話,辦不出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