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安裝安全措施有哪些?有沒有人知道?
關于燈具的接地要求,設計規范缺乏明確規定,如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19.1.6就規定了當燈具安裝高度小于2.4米時,燈具的可接近的裸露導體必須接PE或PEN,并應有專用的接地螺栓。我認為,燈具是否接地應按燈具產品防觸電分類來確定,按照國標GB7000.1-2002的分類和IEC60598-1∶2003最新標準,在取消O類燈具后,只有Ⅰ、Ⅱ、Ⅲ類燈具的新規定,其接地要求如下:
(1)Ⅰ類燈具的外露導電部分應接地:這是Ⅰ類燈具的附加安全措施要求所決定的;如果不作接地,就等于退回到O類燈具,安全無有效保證。
(2)Ⅱ類燈具不需要接地:因為他的附加安全措施不是靠接地,而是靠雙層絕緣或加強絕緣來保證。
(3)Ⅲ類燈具不允許接地:因為它是用安全超低電壓(SELV),低電壓應使用隔離變壓器與高電壓隔離,并不應接地。在新修訂的國標GB7000.1-200X實施后,從立法上取消了O類燈具;而實際的燈具,大多數是Ⅰ類,所以應作接地。Ⅰ類燈具的定義如下: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觸及的導電部件連接到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體上,使可觸及的導電部件在萬一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帶電。
一、直接接觸防護措施
1、絕緣
2、屏護
3、障礙
4、間距
5、用漏電保護裝置補充防護
6、安全電壓
二、間接接觸防護措施
1、接地、接零保護
2、雙重絕緣
3、不接地的局部等電位連接
4、非導電場所
5、電氣隔離
6、自動斷開電源
裝修臥室有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我們一起來看下哪些地方需要注意吧!無論臥室設計多優美,設備多新穎,房內安全措施是決不可忽視的,防火措施也必須足夠,房中的電源設施應裝于較高位置。少在臥室擺放電器,尤其不要將電視正對床腳,不使用時最好拔掉電源。
有如下規定:
(1)電力設備和電路,特別是在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應盡量裝設在爆炸危險場所以外,若需要設在危險場所內時,應裝設在危險性較小的地點,并采限有效的安全措施。
(2)爆炸危險場所以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注意其免受機械損傷,并應符合防腐、防潮、防曬、防風雨和防風沙等環境條件的要求。
(3)有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應裝設可靠的過載和短路等保護。
(4)有爆炸危險場所內,必須裝設的插座,應裝在爆炸混合物不易積聚的地方;局部照明燈具,應安裝在事故時氣體不易沖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