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及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司法解釋》第14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里面的驗收結論要怎么寫要如何評定驗收結論是,經檢查符合規范標準及設計要求,同意驗收。評定是,合格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里面的驗收結論要怎么寫要如何評定驗收結論是,經檢查符合規范標準及設計要求,同意驗收。評定是,合格
1、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驗收組負責填寫。
2、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鋼筆寫,字跡要清晰工整,建設、施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
3、報告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虛假情況,不予備案。
4、報告須經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為有效.。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