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與質量評估報告建設部發布的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建設部令第78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頒布執行一年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由核驗制改革為備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的工程進行質量等級核定改為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單位和有關專家組成驗收組對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通過辦理備案手續得到確認。但在實際竣工驗收過程中,有些監理工程師還不了解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不熟悉《暫行規定》及《暫行辦法》,不清楚監理單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監理單位提供的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
房屋建筑甲級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可以承接的除特殊房屋建筑外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根據國家規定的監理公司資質劃分分為綜合資質和甲級、乙級和丙級,其中各個資質等級承接的工程劃分按照建設部令158號文件規定的,甲級等同于一級。
(1)專業工程的特點;(2)監理工作的流程;(3)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4)監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圍。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二條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