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砌體工程是個分項工程名稱,是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下的砌體結構子分部工程內的“磚砌體分項工程”,它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執行標準及編號是GB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8~11頁,5.1一般規定5.2主控項目5.3一般項目。條文共計20條,兩表一圖,其中5.2.1、5.2.3為強條。新編規范GB50203-201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今年5月1日實施的。
房屋建筑驗收標準如下:《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基本規定
3.0.1砌體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有產品的合格證書、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塊材、水泥、鋼筋、外加劑等尚應有材料的主要性能的進場復驗報告。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砌筑基礎前,應校核放線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0.2的規定。
表3.0.2放線尺寸的允許偏差
長度L、寬度B(m)允許偏差(mm)長度L、寬度B(m)允許偏差(mm)
L(或B)≤30±560<L(或B)≤90±5
30<L(或B)≤60±10L(或B)>90±20
說明:3.0.2基礎砌筑放線是確定建筑平面的基礎工作,砌筑基礎前校核放線尺寸、控制放線精度,在建筑施工中具有重要意義。
3.0.3砌筑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1基底標高不同時,應從低處砌起,并應由高處向低處搭砌。當設計無要求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基礎擴大部分的高度。
2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當不能同時砌筑時,應按規定留槎、接槎。
說明:3.0.3基礎高低臺的合理搭接,對保證基礎砌體的整體性重要。從受力角度考慮,基礎擴大部分的高度與荷載、地耐力等有關。故本條規定,對有高低臺的基礎,應從低處砌起,在設計無要求時,也對高低臺的搭接長度做了規定。
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同時砌筑可以保證墻體的整體性,從而大大提高砌體結構的抗震性能。從震害調查看到,不少多層磚混結構建筑,由于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接槎不良而導致外墻甩出和砌體倒塌。因此,必須重視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砌筑。當不能同時砌筑時,應按本規范規定留槎并做好接槎處理。
3.0.4在墻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墻面不應小于500mm,洞口凈寬度不應超過1m。
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的地區建筑物的臨時施工洞口位置,應會同設計單位確定。
臨時施工洞口應做好補砌。
說明:3.0.4在墻上留置臨時洞口,限于施工條件,有時確實難免,但洞口位置不當或洞口過大,雖經補砌,也必須削弱墻體的整體性。為此,本條對在墻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作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