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與組織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條件
1、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處理當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謝謝您,望采納
交工驗收申請報告怎么寫:
1.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后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2.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初驗。
3.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建設工程驗收備案表應該怎么寫: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施工許可證;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6、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報告;
8、城鄉規劃部門認可文件。
單位工程交工驗收證明記錄
工程名稱工程地址竣工建筑面積層數結構型式工程實際總造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開/竣日期建設單位:年月日監理單位:年月日施工單位:年月日
1、已完成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質量符合規范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及安全和功能檢測報告齊全,合格。
3、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