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與質量評估報告建設部發布的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建設部令第78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頒布執行一年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由核驗制改革為備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的工程進行質量等級核定改為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單位和有關專家組成驗收組對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通過辦理備案手續得到確認。但在實際竣工驗收過程中,有些監理工程師還不了解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不熟悉《暫行規定》及《暫行辦法》,不清楚監理單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監理單位提供的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
建設工程驗收備案表范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填寫范本按照這條件。
1.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2.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3.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組成的專家組實施驗收。
4.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備案機關)備案。
6.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資料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預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8.備案機關在驗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后,在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驗收備案意見并簽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廠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材料:
1、市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權利證書;
2、屬地鎮街規劃建設辦或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出具的《質量監督情況說明》,或者市建設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備案憑證;
3、市建設局出具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或《市房屋安全檢查證書》;
4、市城建規劃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市城建規劃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審核意見書》;
7、消防部門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或《責令限期改正意見書》和《復查合格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