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細木工板可達到標準GB/T5849《細木工板》的要求,但往往無法通過GB/T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方法》的要求,在實際火災中不具有阻燃或延緩燃燒的特性。
選取不同類型的阻燃體系制備阻燃細木工板,通過建材難燃性實驗爐、建材煙密度儀、建材毒性試驗裝置等燃燒性能檢測裝置及萬能力學試驗機等理化性能檢測裝置進行測試,篩選出適用于細木工板的阻燃體系。試驗表明,水基型阻燃劑FR—W能夠對細木工板起到較好的阻燃效果,達到阻燃B1級要求,但由于木材本身特性,產煙毒性只能達到ZA3級;在保證低甲醛含量的前提下,水基型阻燃劑的加入會對細木工板的浸漬剝離性能產生負面影響。
雖然細木工板可達到標準GB/T5849《細木工板》的要求,但往往無法通過GB/T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方法》的要求,在實際火災中不具有阻燃或延緩燃燒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