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雷與接地裝置包括接閃裝置、引下線和接地裝置三個部分。1、接閃裝置裝在建筑物的最高處,必須露在建筑物外面,可以是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或避雷網,也有將幾種形式結合起來使用的。2、引下線一般采用鍍鋅鋼絞線,將接閃裝置和接地裝置連接成一體,要注意其截面大小,連接可靠和以最短途徑接地。引下線分布要合理對稱,不應緊靠門、窗。鋼筋混凝土建筑物的鋼筋和鋼柱等也可當作引下線使用。3、接地裝置是使電流通過接地電極向大地泄放。一般采用鍍鋅的圓鋼、角鋼、扁鋼等連接成水平接地環、接地帶或垂直接地體,埋于一定深度的濕土中?,F代建筑物的鋼筋混凝土基礎也可以作為接地裝置。
一、二、三類防雷建筑接地裝置≤10Ω一、二、類工業建筑防雷接地裝置≤10Ω三類工業建筑防雷接地裝置≤30Ω露天可燃氣體儲氣柜防雷接地裝置≤30Ω露天油罐防雷接地裝置≤10Ω戶外架空管道防雷接地裝置≤20Ω水塔、煙囪防雷接地裝置≤30Ω微波站、電視臺的天線防雷接地裝置≤5Ω微波站、電視臺的機房防雷接地裝置≤1Ω衛星地面站防雷接地裝置≤1Ω廣播發射臺天線塔的防雷接地裝置≤0.5Ω廣播發射臺發射機房的防雷接地裝置≤10Ω雷達實驗調試場防雷接地≤1Ω雷達天線于主機工作接地共用接地體≤1Ω
依據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節、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條: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應和電氣設備接地裝置共用,其工頻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第三節、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條:每根引下線的接地電阻不小于10Ω,防直擊雷接地裝置宜和防雷電感應、電氣設備、信息系統等共用接地裝置。第3.3.9條: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就近與防雷的接地裝置相連;當不相連時,架空管道應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本規范第.2.0.3條四、五、六款所規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該建筑物的金屬管道在進出處應與防雷的接地裝置相連;對架空金屬管道尚應在距建筑物約25m處接地一次,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第四節、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條: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條: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
民用建筑防雷與接地裝置包括接閃裝置、引下線和接地裝置三個部分。1、接閃裝置裝在建筑物的最高處,必須露在建筑物外面,可以是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或避雷網,也有將幾種形式結合起來使用的。2、引下線一般采用鍍鋅鋼絞線,將接閃裝置和接地裝置連接成一體,要注意其截面大小,連接可靠和以最短途徑接地。引下線分布要合理對稱,不應緊靠門、窗。鋼筋混凝土建筑物的鋼筋和鋼柱等也可當作引下線使用。3、接地裝置是使電流通過接地電極向大地泄放。一般采用鍍鋅的圓鋼、角鋼、扁鋼等連接成水平接地環、接地帶或垂直接地體,埋于一定深度的濕土中?,F代建筑物的鋼筋混凝土基礎也可以作為接地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