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門窗驗收都有一定的規定的,門窗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門窗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特種門及其附件的生產許可文件。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施工記錄。
5.1.3門窗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建筑外墻金屬窗、塑料窗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和雨水滲漏性能。
5.1.4門窗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預埋件和錨固件。
2隱蔽部位的防腐、填嵌處理。
5.1.5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5.1.6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
2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5.1.7門窗安裝前,應對門窗洞口尺寸進行檢驗。
5.1.8金屬門窗和塑料門窗安裝應采用預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5.1.9木門窗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處應進行防腐處理并應設置防潮層;埋人砌體或混凝土中的木磚應進行防腐處理。
5.1.10當金屬窗或塑料窗組合時,其拼樘料的尺寸、規格、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
5.1.11建筑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
5.1.12特種門安裝除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規定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標準和主管部門的規定。
5.2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
5.2.1本節適用于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2.2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材質等級時,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5.2.3木門窗應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建筑木門、木窗》(JG/T122)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4木門窗的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5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應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制品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5.2.6門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門窗扇應用雙榫連接。榫槽應采用膠料嚴密嵌合,并應用膠楔加緊。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7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制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鉆兩個以上的
金屬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性能、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接方式及鋁合金門窗的型材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的防腐處理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框和副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的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并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