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設計規范
(1)依據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
21、范圍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防雷接地、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重復接地及屏蔽接地裝置安裝工程。
2、施工準備2.1材料要求:2.1.1鍍鋅鋼材有扁鋼、扁鋼、圓鋼、鋼管等,使用時應意采用冷鍍鋅還是采用熱鍍鋅材料,應符合設計規定。產品應有材質檢驗證明及產品出廠合格證。2.1.2鍍鋅輔料有銅絲(即鍍鋅鐵絲)、螺栓、墊圈、彈簧墊圈、U型螺栓、元寶螺栓、支架等。2.1.3電焊條、氧氣、乙炔、瀝青漆,混凝土支架,預埋鐵件,小線,水泥,砂子,塑料管,紅油漆、白油漆、防腐漆、銀粉,黑色油漆等。
鋁合金門窗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玻璃鑲嵌結構設計一玻璃鑲嵌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玻璃鑲嵌的支撐與固定,應使玻璃邊緣不直接接觸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勻,防止框架變形,同時確保不同開啟形式的門窗扇啟閉性能良好。2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橫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撓度值應不大于3mm。二玻璃鑲嵌構造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玻璃與框、扇型材槽口的鑲嵌配合尺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鋁合金門》和《鋁合金窗》的玻璃裝配要求。2玻璃承重墊塊的材質、尺寸、安裝位置,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關于玻璃安裝材料及其使用中對支承塊的要求。三隱框、半隱框窗玻璃與結構膠粘結膠縫寬度、厚度的設計計算,應考慮風荷載效應、玻璃自重效應和溫差效應,按照現行行業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中結構硅酮密封膠的寬度、厚度計算方法進行。四防雷設計4.9.1建筑外窗的防雷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的規定。
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別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墻窗戶,應采取防側擊和等電位保護措施,與建筑物防雷裝置進行連接。4.9.2防雷構造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窗外框與洞口墻體連接固定用的連接件可作為防雷連接件使用,但要保證該連接件與窗框具有可靠的導電性連接。固定連接件與窗框采用卡槽連接時,則應另外采用專門的防雷連接件與窗框進行可靠的螺釘或鉚釘機械聯接。2窗外框與防雷連接件連接處,應先將其非導電的表面處理層除去,再與防雷連接件連接。3防雷連接導體可采用熱浸鍍鋅處理的直徑不小于8mm圓鋼或同等截面積扁鋼,導體應與建筑物防雷裝置和窗框防雷連接件進行可靠的焊接連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的規定,門窗洞口高、寬尺寸允許偏差為±5mm。5.1.4門窗洞口墻體抹灰及飾面板(磚)的施工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的規定,洞口墻體的立面垂直、表面平整度及陰陽角方正等允許偏差,以及洞口窗楣、窗臺的流水坡度、滴水線或滴水槽等均應符合其相應的要求。5.2施工準備5.2.1鋁合金門窗的品種、規格、開啟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各種附件配套齊全,并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書。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采納!
你好,鋁合金門窗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1玻璃鑲嵌的支撐與固定,應使玻璃邊緣不直接接觸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勻,防止框架變形,同時確保不同開啟形式的門窗扇啟閉性能良好。2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橫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撓度值應不大于3mm。二玻璃鑲嵌構造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玻璃與框、扇型材槽口的鑲嵌配合尺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鋁合金門》和《鋁合金窗》的玻璃裝配要求。2玻璃承重墊塊的材質、尺寸、安裝位置,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關于玻璃安裝材料及其使用中對支承塊的要求。三隱框、半隱框窗玻璃與結構膠粘結膠縫寬度、厚度的設計計算,應考慮風荷載效應、玻璃自重效應和溫差效應,按照現行行業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中結構硅酮密封膠的寬度、厚度計算方法進行。四防雷設計4.9.1建筑外窗的防雷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的規定。
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別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墻窗戶,應采取防側擊和等電位保護措施,與建筑物防雷裝置進行連接。4.9.2防雷構造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窗外框與洞口墻體連接固定用的連接件可作為防雷連接件使用,但要保證該連接件與窗框具有可靠的導電性連接。固定連接件與窗框采用卡槽連接時,則應另外采用專門的防雷連接件與窗框進行可靠的螺釘或鉚釘機械聯接。2窗外框與防雷連接件連接處,應先將其非導電的表面處理層除去,再與防雷連接件連接。3防雷連接導體可采用熱浸鍍鋅處理的直徑不小于8mm圓鋼或同等截面積扁鋼,導體應與建筑物防雷裝置和窗框防雷連接件進行可靠的焊接連接。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規范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范圍,包括直擊雷防護工程、感應雷(雷電電磁脈沖)防護工程和綜合防雷工程等的設計、施工。第三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第二章等級與范圍第四條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實行等級管理制度,資質等級分為丙、乙、甲三級。第五條丙級資質單位只能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