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是:找裝修隊的人員來對漏水位置進行修補。
發現后可馬上報新房的管理處,讓管理處的人員找裝修隊的工程人員來,找出漏水的具體位置,在上面挖開,填防水層做防漏水,再在上面填水泥。這樣才能把漏水部位補好。
你好,方法如下:
1.在你拿到房子的五年內,你完全可以找開發商賠償。如果他耍賴,就告他。
2.PPR水管出現問題,排水管出現裂縫,防水沒有做好。
你重新做了防水,但是如果說在下水管的地方沒有密封嚴密的話,在做防水也沒用。這個你要找裝修公司來檢查、排除、處理。
3.如果是屋頂的話,就要做防水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
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或是樓上或者隔壁使用不當等原因,導致自己的房屋出現漏水,可根據法院審理的此類糾紛,概括而言,維權途徑區分以下三種情況而定:
一、新購商品房出現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質量問題,又在《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承擔修復責任。同時,維修漏水可能需要進入上一層住房維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對相鄰關系確定的基本原則,樓上業主應當為樓下業主維修漏水提供必要、適當的便利。
二、漏水是因相鄰房屋的原因所致,則可要求對應的樓上或者隔壁屋業主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選擇主張要求相關責任人員直接對漏水部位進行修復,也可以選擇自行修復漏水而主張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應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訴訟中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漏水糾紛的原告負有證明存在漏水情況、因漏水遭受的實際損失、漏水的具體原因等事實的舉證義務,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關證據,否則可能會因證據不足而承擔敗訴風險。漏水原因,必要時可以通過申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來確定。
三、大樓頂層的住戶,可能會出現屋頂漏水的問題。由于整棟大樓的屋頂,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屬于部分業主專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因此,屋頂漏水可根據規定使用物業的維修基金進行維修;如果大樓沒有繳存維修基金,則應當由全體業主共同出資進行維修。
總之,一旦發現房屋“漏水”,可依法依規維權;但從降低成本和鄰里和睦等角度考慮,各方最好能積極協商、友好解決,盡量避免爭訟。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