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2、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作為侵權方除了停止侵權(如重做防水層)外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在保修期滿后,房屋內設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由業主自行承擔費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業主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屬于公共設施造成的漏水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維修責任。
4、建議,鄰里之間房屋出現漏水,雙方應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分清責任,妥善解決問題;在房屋維修時,相鄰人(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應當給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礙房屋維修。由于房屋裝修時容易導致滲漏,最好聘請具有法律主體資格的裝修公司承擔,并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鑒定房屋漏水,需要現場勘查實際情況才能進行確定,裝修造成的漏水,大部分是因為改變了房屋格局、打孔鉆洞造成的,而建筑漏水大部分都是因為外力造成結構開裂、管道破損造成的。
想區分漏水情況,可以將裝修公司與物業管理處一起約好時間,到您房子那里現場查看,最好是能看到漏水點位置,確認漏水點周邊在裝修的時候是否存在打孔、拆建的現象,如果沒有,那基本上如果只是做煽灰及鋪磚都不會影響到墻體的防水層,就不是因為裝修造成漏水了;如果漏水點附近發生墻體開裂,或者外墻位置發生漏水,基本上都是建筑結構發生開裂,就是房屋的問題,如果是新砌墻的話那就絕對是裝修的問題了。
建議找好雙方人員過來檢查,一起經過分析得出來是最好的,落實責任在哪一方。
受漏水損害的一方應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告;鑒定出來后,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并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