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宜利用鋼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礎內的鋼筋作為引下線.本規范第2.0.3條
二、三、
八、九款所規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為接閃器.
二、當基礎采用硅酸鹽水泥和周圍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礎的外表面無防腐層或有瀝青質的防腐層時,宜利用基礎內的鋼筋作為接地裝置.
三、敷設在混凝土中作為防雷裝置的鋼筋或圓鋼,當僅一根時,其直徑不應小于10mm.被利用作為防雷裝置的混凝土構件內有箍筋連接的鋼筋,其截面積總和不應小于一根直徑為10mm鋼筋的截面積.
四、利用基礎內鋼筋網作為接地體時,在周圍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線所連接的鋼筋表面積總和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S≥4.24kc2(3.3.5)
式中S-鋼筋表面積總和(m2).
五、當在建筑物周邊的無鋼筋的閉合條形混凝±基礎內敷設人工基礎接地體時,接地體的規格尺寸不應小于表3.3.5的規定.
六、構件內有箍筋連接的鋼筋或成網狀的鋼筋,其箍筋與鋼筋的連接,鋼筋與鋼筋的連接應采用土建施工的綁扎法連接或悍接.單根鋼筋或圓鋼或外引頸埋連接板、線與上述鋼筋的連接應焊接或采用螺栓緊固的卡夾器連接.構件之間必須連接成電氣通路.。
變電所防雷設計規范是DL/T620-1997《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1-1997《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DLT381-2010《電子設備防雷技術導則》;GB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揪瓦@些。
獨立避雷針和架空避雷線(網)的支柱及其接地裝置至被保護建筑物及與其有聯系的管道、電纜等金屬物之間的距離(圖3.2.1),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當hx
要接地焊接。
飄窗嚴格來說屬于外墻,內部的金屬欄桿雖然沒有在窗戶上,
但離窗戶很近,一定要做等電位連接和接地,簡單做法就是在墻里和窗戶兩端連接,
再一起接到墻體內的鋼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