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竣工決算的要求:1、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應按《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編制規程》規定的內容、格式編制竣工財務決算。除對非工程類項目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當簡化外,不得改變《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編制規程》規定的格式,不得減少應編報的內容;2、項目法人應從項目籌建起,指定專人負責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與項目建設進度相適應??⒐へ攧諞Q算的編制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3、建設項目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概算的單項工程的,單項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時,應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是大中型項目而單項工程是小型的,應按大中型項目編制內容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整個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還應匯總編制該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4、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條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驗收等費用,可預計納入竣工財務決算。預計未完工程及竣工驗收等費用,大中型項目須控制在總概算的3%以內,小型項目須控制在5%以內。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應將未完工程及費用的詳細情況提交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確認。知識點延伸:竣工決算是建設工程經濟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項目法人核定各類新增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通過竣工決算,一方面能夠正確反映建設工程的實際造價和投資結果;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竣工決算與概算、預算的對比分析,考核投資控制的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積累技術經濟方面的基礎資料,提高未來建設工程的投資效益。希望以上資料能幫助到你。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