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在機房電源處安裝單相電源防雷器(三級保護)
2、靜電地板下沿墻壁四周圍一圈30*3銅排或制作成網格與靜電地板多點連接(均壓帶、均壓環)。
3、把機房室內(設備地線、電源地線、防雷器地線、可以導電的金屬、靜電地板、均壓帶等)用地線連接在接地銅排上(也叫接地匯流排、等電位接地排)起到等電位、均壓作用,匯流排可以連接建筑柱子鋼筋。
4、在匯流排固定一條25平方左右地線引出室外連接接地網。
5、機房防雷接地網制作:在室外挖一個環形或長形地網溝,在地網溝內放入接地模塊或打入銅包鋼接地棒,間距是2米左右一個,水平用鍍鋅扁鐵焊接或銅芯地線連接),然后均勻鋪設降阻劑,加水保持地網內做夠濕潤,最后地網一端連接機房引出的地線(機房接地電阻規范要求4歐以下)機房防雷接地網可以和建筑地網連接組成聯合地網。
您好!計算機機房防雷接地需做的四個方面,供參考:
1、考慮到雷電或其他電信設備的干擾,計算機房不宜設置在大樓的頂層或靠外墻側,特殊情況限制的,應設置屏蔽層防止雷電干擾。對于特別重要的計算機系統,應考慮設置獨立的屏蔽機房。建筑物(包括計算機機房)內設備及管線接地安裝應按照相關規范執行,做好等電位聯結;
2、防止雷電危害還應防雷擊引起的電磁脈沖,計算機房的配電箱應設置SPD(防電磁浪涌)保護裝置,防止機房供電電源由于雷擊電磁脈沖而造成斷電。另外,對于重要的系統主機,其通訊電纜也應設置SPD保護裝置,由于通訊電纜數量一般比較多,因此通訊線的保護設置應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合理設置;
3、電氣接地系統宜采用TN-S接地系統,PE線與相線分開,機房電源接入處應做重復接地;
4、機房接地一般分為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工作接地、防雷保護接地。根據《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的要求,防雷設計采用共用接地系統時,各接地系統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信息系統的所有外露導電物(各種箱體、殼體、機架等金屬組件)應建立一等電位聯結網絡。因此,電氣防雷設計應在計算機房設置專用的等電位聯結排,通過引下線與大樓總等電位聯結排連接。根據共用接地系統的層層等電位原則,采用結構主鋼筋作為引下線,更適用于共用接地系統。另外強調,大樓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計算機機房防雷設計規范》(GB50174-93)的第四節要求:第四節接地第6.4.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接地裝置的設置應滿足人身的安全及電子計算機正常運行和系統設備的安全要求。第6.4.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應采用下列四種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應按計算機系統具體要求確定;
四、防雷接地,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執行。第6.4.3條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若防雷接地單獨設置接地裝置時,其余三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其中最小值,并應按現行國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要求采取防止反擊措施。第6.4.4條對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裝置的電子計算機系統,其接地電阻值及與其它接地裝置的接地體之間的距離,應按計算機系統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確定。第6.4.5條電子計算機系統的接地應采取單點接地并宜采取等電位措施。第6.4.6條當多個電子計算機系統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將各電子計算機系統分別采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
您好!計算機機房防雷接地需做的四個方面,供參考:1、考慮到雷電或其他電信設備的干擾,計算機房不宜設置在大樓的頂層或靠外墻側,特殊情況限制的,應設置屏蔽層防止雷電干擾。對于特別重要的計算機系統,應考慮設置獨立的屏蔽機房。建筑物(包括計算機機房)內設備及管線接地安裝應按照相關規范執行,做好等電位聯結;2、防止雷電危害還應防雷擊引起的電磁脈沖,計算機房的配電箱應設置SPD(防電磁浪涌)保護裝置,防止機房供電電源由于雷擊電磁脈沖而造成斷電。另外,對于重要的系統主機,其通訊電纜也應設置SPD保護裝置,由于通訊電纜數量一般比較多,因此通訊線的保護設置應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合理設置;3、電氣接地系統宜采用TN-S接地系統,PE線與相線分開,機房電源接入處應做重復接地;4、機房接地一般分為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工作接地、防雷保護接地。根據《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的要求,防雷設計采用共用接地系統時,各接地系統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信息系統的所有外露導電物(各種箱體、殼體、機架等金屬組件)應建立一等電位聯結網絡。因此,電氣防雷設計應在計算機房設置專用的等電位聯結排,通過引下線與大樓總等電位聯結排連接。根據共用接地系統的層層等電位原則,采用結構主鋼筋作為引下線,更適用于共用接地系統。另外強調,大樓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計算機機房防雷設計規范》(GB50174-93)的第四節要求:第四節接地第6.4.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接地裝置的設置應滿足人身的安全及電子計算機正常運行和系統設備的安全要求。第6.4.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應采用下列四種接地方式: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應按計算機系統具體要求確定;四、防雷接地,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執行。第6.4.3條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若防雷接地單獨設置接地裝置時,其余三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其中最小值,并應按現行國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要求采取防止反擊措施。第6.4.4條對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裝置的電子計算機系統,其接地電阻值及與其它接地裝置的接地體之間的距離,應按計算機系統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確定。第6.4.5條電子計算機系統的接地應采取單點接地并宜采取等電位措施。第6.4.6條當多個電子計算機系統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將各電子計算機系統分別采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
對無防雷設施的建筑物對于使用無防雷設施的商品房作基站機房時,應新建一套確保原建筑物和基站共同安全的防雷設施,并且天線高度建議不超過5米。
通常應按專設雷電流引下線的方式設置防雷設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頂四周設避雷帶,并設專用雷電流引下線,其根數不應少于兩根,間距不應大于18m,避雷帶與專用雷電流引下線焊接連通。同時在不同方向上設置兩個地網,若商品房地基有地梁時,則地網應與地梁內的鋼筋焊接連通;若商品房地基無地梁或地網無法與商品房地梁內的鋼筋相連,同時新設的兩地網連接的距離在30m以內時,應將兩地網在地下焊接連通;而當兩地網連接的距離超過30m時,兩地網無須連接。專用雷電流引下線應以最短的途徑與地網相連,且離地面高度2m以下部分應采用絕緣套管防護。
設于商品房屋頂的避雷針專用引下線和天線支撐體應在不同方向與避雷帶多處焊接連通。同時,避雷針專用引下線和天線支撐體(如使用拉線塔還應包括拉線在內)不能與除避雷帶外的其他金屬構件(包括建筑物內的鋼筋)作電氣連接。饋線接地排的接地可從避雷帶就近引接,基站機房的接地引入線應就近從專用雷電流引下線接近地面處引接。
對設有專用雷電流引下線的建筑物對商品房本身有完善的防雷設施并設置專用雷電流引下線的,其避雷針專設引下線、天線支撐體與避雷帶的連接、饋線接地排和機房內接地匯集線的接地引接方式同于本條以上部分。
對設有籠式避雷網的建筑物對采用籠式避雷網的商品房,應將避雷針專設引下線和天線支撐體在避雷帶或樓頂的避雷網預留接地端不同方向多次連接,同時應避免將避雷針專設引下線和天線支撐體(如使用拉線塔還應包括拉線在內)與建筑物非外圍柱子中的鋼筋有電氣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