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簽訂銀行貸款裝修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有誰比較了解可以清楚說一下嗎?
簽訂裝修合同應避免哪些事:
1、書面文件不全
簽訂合同的時候要保證書面文件齊全,包括工程預算書、設計圖紙等,要避免在文件不全的情況下簽合同,以免給后期的家裝工程帶來隱患,另外要注意的是,簽訂合同之后要將這些文件單據保管齊全,以防萬一。
2、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系方式,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此外,還應注意簽定合同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后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3、權利義務不清楚
簽訂裝修合同最忌諱的就是權利義務劃分不清楚,合同中要規定好雙方應盡的義務,避免因為裝修中出現問題而影響施工進度。
4、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要注意的是,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增減項的話,一定要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簽字確認,對此影響的工期和預算以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且雙方要簽字確認。
5、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于裝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裝公司承諾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監理,應在合同中對裝修工程的質量監督效果進行約定。
裝修合同簽訂前注意事項介紹:
1、簽訂裝修合同切忌急躁
裝修合同是裝修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在簽訂的時候切莫急躁,著急的話就容易看不清楚里面的條款,很容易就進入陷阱了,一定要各方面都了解清楚,然后再談好設計方案和預算,都沒問題的話才可以簽字。
2、檢查裝修公司手續是否齊全
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要確定一下裝修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除了營業執照之外還應該有相應的工程資格證明,如果是分支公司的話要檢查一下是否有法人委托書,如果只能提供一張營業執照復印件的話,最好慎重選擇這家裝修公司。
簽訂銀行借貸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存在著遲延發放貸款和不足額發放貸款的現象。尤其是在先簽合同后審批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二)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將剩余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規定,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銀行借貸合同中的相關約定。 (三)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銀行停止發放貸款應當履行兩項義務:一是通知義務,即將停止發放貸款的事實、理由及時告訴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即繼續按約發放貸款。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