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m深度的基坑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編制安全專項方案里,支護驗收極其重要,其驗收項目及標準應根據涉及到的各種規范確定。深基坑工程是技術措施,屬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工程,其技術資料不應進入檔案。所以國家沒有標準的資料格式,應由深基坑支護組織者根據工程實際制作驗收表格填寫,組織驗收。
基坑支護驗收表:
1.施工方案:有支護方案并經上級審批,針對性強,能指導施工;有專項安全技術交底。
2.臨邊防護:坑槽開挖深度不足2m,按規定放坡;超過2m時,應有臨時防護設施。
3.坑壁支護: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應符合規范設計要求;特殊支護做法符合設計要求。
4.排水措施:基礎施工應設置有效排水措施;坑外降水,有防止臨近建筑危險沉降措施。
5.坑邊荷載:積土、料具對方∫坑邊距離應不小于規定要求;機械設備施工距離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有加固措施。
6.上下通道:人員上下應設專用通道并有防滑措施。
7.作業環境:基坑內作業人員必須有安全可靠立足點,垂直作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隔離防護措施;光線不足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
8.基坑支護的監測:有對支護變形和對毗鄰建筑物及重要管線、道路的沉降觀測方案和措施。
你好,基坑支護造價100元/㎡左右,這一般是指基坑深度5m左右的支護,如果地質情況復雜(如帶水、土質差、臨邊堆載、動載)等情況要根據方案單獨定價。基坑支護是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采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21m深度的基坑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編制安全專項方案里,支護驗收極其重要,其驗收項目及標準應根據涉及到的各種規范確定。
深基坑工程是技術措施,屬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工程,其技術資料不應進入檔案。所以國家沒有標準的資料格式,應由深基坑支護組織者根據工程實際制作驗收表格填寫,組織驗收。
常見的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法: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地下連續墻支護,地連墻+支撐;水泥土擋墻;鋼板樁:型鋼樁橫擋板支護,鋼板樁支護;土釘墻(噴錨支護);逆作拱墻;放坡;基坑內支持。地下水操縱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操縱也屬于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操縱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利用。施工打算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打算。施工打算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引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懇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懇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打算,有設計打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打算必須經企業技能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履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需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取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需采取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請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主要地下管線的加固辦法必需符合專項施工計劃和基坑支護構造設計計劃的請求。
2、支護設施發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計劃并及時采用相應的辦法進行調劑加固。排水辦法
1、基坑施工應依據施工計劃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辦法。
2、深基坑施工采取坑外降水的,必需有防止鄰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辦法。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計劃的請求。
2、機械裝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請求時,應依據施工計劃對機械施工作業范疇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采用有效辦法。高低通道
1、基坑施工必需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高低。
2、設置的通道,在構造上必需堅固可靠,數量、地位滿足施工請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討驗收落后場作業,并有驗收記載。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察,持證上崗,熟習本工種安全技巧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計劃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損壞基底土層的構造。
4、機械作業地位應穩固、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疇內嚴禁人員進入。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常見的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法: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地下連續墻支護,地連墻+支撐;水泥土擋墻;鋼板樁:型鋼樁橫擋板支護,鋼板樁支護;土釘墻(噴錨支護);逆作拱墻;放坡;基坑內支持。地下水操縱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操縱也屬于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操縱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利用。施工打算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打算。施工打算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引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懇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懇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打算,有設計打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打算必須經企業技能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履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需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取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需采取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請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主要地下管線的加固辦法必需符合專項施工計劃和基坑支護構造設計計劃的請求。
2、支護設施發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計劃并及時采用相應的辦法進行調劑加固。排水辦法
1、基坑施工應依據施工計劃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辦法。
2、深基坑施工采取坑外降水的,必需有防止鄰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辦法。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計劃的請求。
2、機械裝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請求時,應依據施工計劃對機械施工作業范疇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采用有效辦法。高低通道
1、基坑施工必需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高低。
2、設置的通道,在構造上必需堅固可靠,數量、地位滿足施工請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討驗收落后場作業,并有驗收記載。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察,持證上崗,熟習本工種安全技巧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計劃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損壞基底土層的構造。
4、機械作業地位應穩固、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疇內嚴禁人員進入。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常見的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法: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地下連續墻支護,地連墻+支撐;水泥土擋墻;鋼板樁:型鋼樁橫擋板支護,鋼板樁支護;土釘墻(噴錨支護);逆作拱墻;放坡;基坑內支持。地下水操縱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操縱也屬于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操縱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利用。施工打算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打算。施工打算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引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懇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懇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打算,有設計打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打算必須經企業技能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履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需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取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需采取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請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主要地下管線的加固辦法必需符合專項施工計劃和基坑支護構造設計計劃的請求。
2、支護設施發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計劃并及時采用相應的辦法進行調劑加固。排水辦法
1、基坑施工應依據施工計劃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辦法。
2、深基坑施工采取坑外降水的,必需有防止鄰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辦法。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計劃的請求。
2、機械裝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請求時,應依據施工計劃對機械施工作業范疇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采用有效辦法。高低通道
1、基坑施工必需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高低。
2、設置的通道,在構造上必需堅固可靠,數量、地位滿足施工請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討驗收落后場作業,并有驗收記載。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察,持證上崗,熟習本工種安全技巧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計劃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損壞基底土層的構造。
4、機械作業地位應穩固、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疇內嚴禁人員進入。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